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積極組織人員搜救 ,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 ,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鎮黨委、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 ,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 ,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
他堅稱 ,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屬於安全漏洞 ,對這起意外事件,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鎮政府高度重視,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 。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
在情況說明中,紅古警方認為,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 。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事件發生後 ,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據了解 ,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 。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輿情等工作組 。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 ,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 ,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 。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 ,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